关于开展2002年度工会女教职工工作评比表彰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3-06-09   浏览次数:1249

各部门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女教职工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女教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院女工工作的实际,决定对2002年度工会女教职工工作进行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1、先进女教职工集体

    2、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

    3、先进女教职工之友

    4、文明家庭

二、评比办法:

    1、各部门工会将女工工作总结和自荐材料于2月26日前报院工会。其中先进女教职工之友限报1名,文明家庭限报1户。

    2、本次表彰采取自荐与评比相结合的形式。

    1、先进女教职工集体条件:

    按照院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会议的要求,在工作中出色地完成本部门工会和院女教职工工作委员会的各项任务,组织带领女教职工在“三育人”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女教职工集体。

    2、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条件:

      (1)、热爱女教职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工会女教职工工作的新路子,在女教职工组织建设和“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2)、切实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成绩显著,受到女教职工拥护信赖者。

    3、先进女教职工之友条件:

    对女教职工工作给予极大的关心和支持的党政领导或工会干部。

    4、文明家庭条件:

      (1)、全家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集体,热爱公益,无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2)、夫妻互敬互爱,互帮互学努力工作,发奋进取,成绩突出,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婚姻幸福美满;

      (3)、家庭长幼之间平等,民主,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健康成长;

      (4)、讲究文明礼貌和公共道德,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邻里关系好。



            四川工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0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