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通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5-11-09   浏览次数:1216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通知精神和四川省总工会川工发[2006]8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2月17日     召开各分工会主席会,布置下发条件,各分工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人。
  2月21日      各分工会上报名单,未上报者视为弃权。
  2月22日      向各分工会下发推荐票。由校工会、教代会全体代表投票推荐。 
  2月23日      收回推荐票。
  2月24日      统计推荐结果,上报党委常委会。
  2月27日      校工会、教代会全委会讨论通过,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月2日前     上报四川省总工会。